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5月2日20时20分许,交警哈西大队警力在中兴街与和兴七道街路口发现黑AU739*号车辆逆向行驶。上前查看后,驾驶人朱某身上散发着明显酒气。经询问,朱某表示喝酒后叫代驾将车开回家附近,代驾走后,他打算换个路段停车,自认为这样不属于酒驾。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朱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并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3日1时许,交警哈西大队民警于浩洋、高纬等人在和兴路文兴街设卡查处酒驾。黑A909V*号车辆行驶至检查点突然加速,民警迅速将其截停,车内酒气浓烈,驾驶人赵某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经抽血检验,赵某血液内酒精数值高达2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赵某在2016年4月、2024年5月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已是第三次酒驾,且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该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4日清晨,交警太平大队二中队在水泥路开展打击酒驾行动。6时45分许,黑A88VR*号白色轿车驶入检查区,驾驶人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7ml/100ml,涉嫌饮酒驾驶。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是3日晚上与朋友饮酒,却不知隔了一夜仍属于酒驾。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