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31名激励对象到期尚未行权的38.404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528.3750万份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5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均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将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1,318,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8.3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838,989.1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回购的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了公司H股股份共计7,2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27.80元/股,最低价为港币23.7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港币190,692,3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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