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进展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上月末回购进展。截至2025年4月30日,广州集泰化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支付金额42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拟定上限8.57元/股(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7元/股(含)调整为8.47元/股(含),自202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合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委托时间段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时,委托价格未达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符合相关要求。
广州集泰化工后续将按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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