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 40岁青年,提供3万元- 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创业补贴覆盖对象扩大到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分段补贴办法
•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
5月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加强税收金融支持、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优化创业服务保障”四个方面,制定了15条政策措施。《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个方面
构建创业全过程政策支持体系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40岁青年,提供3万元-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优化担保基金运作模式,在全省探索推广“政银担”合作新模式;优化创业补贴政策,创业补贴覆盖对象扩大到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分段补贴办法。
加强税收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提出,落实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扩岗税收减免政策,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引导基金支持创业。
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方面,《措施》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紧贴“15+N”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国际旅游等,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创业企业人才引育,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优化创业服务保障方面,《措施》提出,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加大对创业失败人员帮扶,营造鼓励创业社会氛围。
《措施》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创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政策宣传,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实化各项举措,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四个特点
致力于为创业者提升信心与保障
《措施》作为四川省第一个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综合性政策,具有四个特点。一是着力加大个人及中小微企业创业支持。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全力推动财税政策补在前端。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增纳入创业补贴覆盖人群。将创业补贴由一次性定额补贴调整成分段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与创业规模、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挂钩。对优质项目在川发展,提出给予创业项目落地补贴政策。根据载体入驻创业项目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奖补。
三是坚持提升创业项目竞争能力。扩大创业培训覆盖对象到全部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紧贴“15+N”重点产业链、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拓展创业增长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性专业化优势,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创业需求,参与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和创业培训项目实施,发挥好市场作用。
四是创新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出个人创业、个转企等涉及创业“一件事”场景,加强创业资源交易展示,促进优秀创业项目加快成果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创业项目商业保险产品,将创业失败人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创办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多、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创业者,给予激励表扬。广泛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劳动者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