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李铁五宗罪# 】#国足主教练系国家工作人员# 4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12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当时,李铁表示认罪悔罪,又在上诉期最后一天选择上诉。
为何李铁一审时已经“认罪悔罪”却又选择上诉?李铁的辩护团队主张李铁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期减刑,但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依据是什么?二审法院是否确认了李铁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省高院借地方法院的地方进行二审是否罕见?此案的判决对于未来中国足球行业发展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主任、首席专家彭新林接受了@长安街知事 的专访。(@北京日报 长安街知事 记者 刘晓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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