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涉核领域还需要有一部统领性的基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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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2:43:42

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拟进一步完善。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注意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原子能法草案拟提交二次审议,将完善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增加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

黄海华介绍,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原子能法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5人提出的157条意见。此外,还收到来信1封。社会公众主要对鼓励和支持原子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强化原子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他说,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从事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应当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二是,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符合其特点、促进其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三是,完善乏燃料管理制度,增加规定国家统筹规划乏燃料处理处置能力和布局,确保乏燃料的安全、高效和环保处理。四是,充实关于国家支持核技术在工业、农业、生物、医疗、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的规定。五是,增加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六是,完善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什么还要制定原子能法?黄海华对此回应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近年来,我国原子能事业快速发展,我国已经相继颁布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涉核领域还需要有一部统领性的基础法律,强化顶层设计,更好统筹原子能事业发展和安全。制定原子能法十分必要。

黄海华表示,制定原子能法首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以法律形式把发展原子能事业的大政方针、有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等确定下来。其次,制定原子能法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核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现有涉核领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第三,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核工业产业链,核能和核技术应用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制定原子能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涉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后,制定原子能法还是对外公开展示我负责任核大国形象的需要,有利于向国际社会传递我国坚守国际义务和承诺、推进核事业高质量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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