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云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修改《公司章程》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利润分配政策等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公司成立市场营销中心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撤销公司市场营销部,整合控股子公司和事业部的市场营销资源,成立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市场营销整体工作。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1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毕方庆先生、钱旭先生、王丽君女士、曹克先生、李兰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中心,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678,270,505股的0.0413%,回购资金总金额1,197,162.71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8,270,505股减少至677,990,505股。
3. 2025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271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209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91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34人。
(二)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4人调整为12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71万股调整为1,214万股,授予价格仍为3.91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26元/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209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确定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十)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根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197,162.71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5)000029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4月11日止,公司以货币形式已支付回购A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1,197,162.71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80,000.00元,增加财务费用4,362.71元,余额人民币912,8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8,270,505股减少至677,990,50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备查文件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5)000029号)。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李兰明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李兰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兰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兰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兰明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兰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成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任李兰明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成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刘成安,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正高级职称(教授)。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师、研究生导师,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兼任山东省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工程法学会理事、青岛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仲裁委仲裁员、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历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山能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累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山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山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山能财务公司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山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山东能源大厦10层
3.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情况
■
9.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山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101,110.49万元,负债总额2,932,879.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8,230.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284.02万元,净利润43,368.23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912,824.10万元,贷款余额2,686,195万元。
10.履约能力分析
山能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山能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山能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2025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2026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2027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3.其他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服务、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付款和收款等结算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等)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为:2025至2027年度费用总额每年均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三)服务定价
1.存款服务:甲方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综合授信:甲方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甲方收取的贷款及票据贴现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风险控制
1.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2.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集团成员单位在山能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3.甲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成员单位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4.双方同意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的各项保证及承诺,严格执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五)协议生效条件
1.甲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
2.乙方就本协议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3.本协议所涉全部集团成员单位完成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备案。
4.甲方为开展本协议所涉业务,均已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必要业务已经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如需)。
5.本协议所涉内容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
(六)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满足上述全部生效条件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被修订、变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的条款不得受到影响。
(七)协议变更、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根据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具体服务合同中已产生的权利或责任。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山能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山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定期财务报告等资料,对山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山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山能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对山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一旦山能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未发生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山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至16:00。
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二、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波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郑云红先生,独立董事王丽君女士和董事会秘书向瑛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一搜索一路演平台)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000409@126.com),或提前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和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2)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9.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业峰;
联系电话:0531-88550409;
传 真:0531-88190331;
电子邮箱:stock000409@126.com;
邮政编码:250000。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9”,投票简称:“云鼎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