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逆行、不佩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到底如何处罚?记者也咨询了城关交警大队民警。
民警表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可采取扣留非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罚款金额50元。电动自行车驾驶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该行为违反《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罚依据是《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处罚种类为罚款,罚款30元。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第三项,处罚种类为罚款,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