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检察繁简分流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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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00:58:04

转自:千龙网

4月16日,河南郑州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对3起危险驾驶案在12小时内完成案件审查起诉。这是该院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类案共治”理念贯穿办案全程,提升办案质效的缩影。

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宋君华介绍说:“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为依托,稳步提高简案率,更好实现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截至目前,刑事案件简案率为68.7%。”

针对酒驾案件占比高等特点,荥阳市检察院与荥阳市公安局会签《荥阳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定》,将危险驾驶等5类案件纳入简案专办范畴,由员额检察官按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组,探索“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办案小队模式,并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48小时速裁办理中心”,对简案实行“一站式”办理,派驻资深检察官驻点审查,确保12小时内完成审查起诉,推动司法资源集约化利用。

针对证据认定模糊、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荥阳市检察院积极构建“临时研讨—全体会商—公检法联席”三级研讨机制:对不捕、不诉案件,随机抽取3名以上员额检察官即时研讨;争议较大案件提交刑检全体会议,按“检察官助理—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层级递进讨论;仍存疑难的,由副检察长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凝聚司法共识。截至目前,荥阳市检察院共召开案件研讨会108次,研讨案件179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39件次。

“在基层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大,走简案办理程序,必须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我们积极构建‘移送前审核+办案中自检+结案后评查’质量管控体系,以‘动态质检’筑牢案件生命线。”宋君华介绍说,在办案中,一是前端把关,联合公安法制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审核机制,梳理争议焦点,统一证据标准,避免“带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二是过程管控,要求承办检察官对法律文书、案卡填录等问题“即查即改”,形成“边办案边质检”习惯;三是后端评查,组织员额检察官通过交叉评查、类案研讨等方式,重点排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瑕疵等问题。

截至目前,荥阳市检察院简案速裁案件办案周期同比缩短6.8天,案件办理实现“零瑕疵”。(记者 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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