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某公司在邯郸市复兴区某地施工中,毁损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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