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新闻广播
#北京新消防条例实施带来新变化# 新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于5月1日实施,其中第八十五条提到,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监管部门应当优化消防审批协同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可以会同消防监管部门同步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西城区,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审批的“并联办理”机制已是一种成熟的做法。近日,记者随执法人员的脚步,提前感受《条例》带来的新变化。(@北京新闻广播 记者 师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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