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索赔征集,退市不影响维权
创始人
2025-04-16 16: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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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退市不影响维权

  首航高科于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也因各种原因已经在2024年8月26日摘牌退市,虽已退市许久,但公司主体仍然在运转,不影响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已代理多位投资者索赔案件,目前在等待法院安排。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必须要一追到底;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更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弥补非公平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伤害。(刘鹏律师专栏)

  因公司违规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仍然可以维权,初步定于2018年4月28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航高科维权入口)

  二、具体违规事实

  据事先告知书中披露,该公司存在两方面的违规事实;其一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其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

  2019年至2020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用于归还贷款等用途。其中,通过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6亿元;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出资金790,389,800元供控股股东使用。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基于上述内容,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同样被罚。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维权)、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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