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男子猥亵若有多次违法可追究刑责#【#智搜分析上海地铁猥亵事件#:此类案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根据行为性质判定】据上海@轨交幺幺零 :2025年4月8日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姚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智搜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且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若涉及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具体到上海地铁猥亵事件,姚某因在地铁车厢内实施猥亵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从司法实践看,此类案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根据行为性质判定:行政拘留:若猥亵行为未伴随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通常按治安案件处理。例如姚某案件中,警方通报仅提及行政拘留,未涉及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处罚:若存在强制猥亵(如暴力压制、威胁恐吓),或符合“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多人”等加重情节,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上海曾有三名男子因多次在地铁猥亵女性(含未成年人)被判处1年半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此次事件中,姚某的猥亵行为因缺乏强制手段,最终以行政拘留结案。但需注意,若其有多次违法记录或后续调查发现更严重情节,公安机关可重新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上海轨交公安明确表示对侵犯女性权益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鼓励市民及时报警或向车站民警反映。@九派新闻
下一篇:在自己的世界里恰当评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