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徐飞燕
本报讯 “这车怎么回事,怎么就这样停在马路中间?”“马路是他家的吗?这样停车太危险了吧!”近日的一个下午,一辆白色轿车在桐乡市崇福镇光明路上演了一出花样“蛇形走位”后,驾驶人竟然直接把车往路中间一停,下了车。不少被迫绕行的车主,对这名驾驶人的行为表示不解和愤怒。
当时,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崇福中队辅警朱羿冰正在附近巡逻,他也看到了这辆“霸道车”,并立即来到车旁。此刻,驾驶人正坐在不远处一家小超市门口,他告诉交警,“我刚买好烟,坐着休息下。”说话间,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肯定是喝酒了,酒味太重了。”随后,朱羿冰立即带着驾驶人来到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9mg/100mL。朱羿冰说,这么高的酒精含量确实有些惊人,“算是我们中队近年来的‘醉’高纪录了,这样还敢开车上路,危险系数太大。”
据驾驶人陈某交代,他在当天上午喝了二两白酒,午间又喝了半斤白酒。“本来想叫代驾的,但手机没电了。”他说当时自己感觉挺清醒的,开车应该没啥问题,于是就发动了车辆。朱羿冰表示,涉酒驾驶人员中,有不少人跟陈某一样,觉得自己脑子清醒,能驾车上路,但实际上其观察、紧急制动等能力都大大下降。还有个别驾驶人借着“酒精壮胆”会做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这样开车上路,就等于是‘马路杀手’,对自己和他人都极度不负责任,非常危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酒驾驶分为饮酒驾车(酒驾)和醉酒驾车(醉驾)两类,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某也终将接受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