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3-27 03:07:01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1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豁免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关联股东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雷、伊彤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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