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通讯员 张杏灵 郑骐蔚 陈雨婷 文/摄
应洪仁是江山市市场监管局虎山市场监管所的一名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调解员,今年是他在基层一线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第38个年头。38年来,他受理调解消费争议投诉纠纷案件15500余起,结合工作业务撰写相关宣传稿件3500余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热爱与执着,为消费者撑起一片天。
乐当消费维权“贴心人”
近日,在虎山市场监管所的办事大厅,59岁的应洪仁在处理投诉,他一边安抚电话那头情绪激动的消费者,一边记录案件关键信息。“消费维权调解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矛盾双方的旋涡里寻找平衡点,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应洪仁用这句话概括了自己多年的工作。
从1988年9月进入消费权益者保护岗位,38年来,无论消费投诉纠纷大小,应洪仁都积极处置。他将自己比喻成“消防员”,哪里着“火”,就去哪里灭“火”,只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老百姓才能放心消费。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12345投诉热线的开通,投诉量和调解难度都大幅增加。去年,虎山市场监管所共办结举报投诉案件1029件,投诉调解成功率达70.75%,均居江山市各基层市场监管所首位。其中,应洪仁经手处理的就有600余件。“平均下来,每天要处理3起案件。有时候周末遇到投诉,我也会赶到办公室尽快处理。”应洪仁说,“消费者向我们求助,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帮他们解决问题,不辜负这份信任。”
甘当消费维权“明白人”
当天11时许,应洪仁已承接了4份12345热线交办件。他详细了解每件投诉的具体内容和诉求。
消费维权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工作中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只有洞悉消费者诉求焦点和维权痛点,才能聚焦症结,不断补充新知识、探索新方法,处理好矛盾纠纷。”应洪仁说。
在应洪仁办公桌左上角堆放着不少书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消费维权纠纷案例与实务》等。每个工作日,他总是提前到达办事大厅,在工作空隙便开始看书学习。“有难题就找老应,他就是我们的‘活法典’。不管多复杂的消费纠纷,他总能解决得明明白白的。”同事王赟说。
正是凭借着这股爱钻研的劲儿,应洪仁办了不少难事。他曾办结了一起看似不可能调处的快递索赔案,打破了一直以来快递物品丢失赔偿的行规。当时,有一名消费者将一个价值近万元的快递寄到杭州,结果物品不慎遗失。由于该物品未做保价处理,快递商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未保价物品最高按资费三倍赔偿,即快递费20元,赔偿款不超过60元。“60元的赔偿,显然有失公允。”应洪仁说,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保价和非保价选择权,能证明物品价值实际损失数额可依法索赔。“后来快递商依法赔偿了6000元。”
誓当消费维权“代言人”
在多数人眼中,调解成功便意味着投诉圆满结束,然而对于应洪仁来说,句号还不能早早地画上。每处理完一起投诉,他都会仔细整理调解手记,将整起事件整理成文字,不仅能为日后工作提供参考,还可作为消费警示,发挥更大价值。
应洪仁拿出了几本厚厚的报纸剪报。每一页剪报上都精心粘贴着他曾调解、撰写并刊登在各大报纸的投诉案例。
“不良商家会利用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广纳消费者到场开会,到场者往往会有免费午餐、小礼物等,并聘请‘老专家’讲座,假借新产品功能推广……所有的保健产品推销都存在价格虚高的特点,消费者购买容易退货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在成功调解一起重大保健品投诉纠纷案后,应洪仁写下了这样一则调解手记,并撰写了案例分析。
多年来,由他办结、撰写的投诉案例曾多次被评为浙江省、衢州市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还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编书入册。“我习惯将每一次调解过程中的细节和经验,归纳总结成一篇文章,以讲故事的形式,把消费者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分享给大家,在不断总结、思考过程中,我的调解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应洪仁说。
除了撰写稿件,应洪仁还积极投身于消费维权知识的普及工作。他经常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听众讲解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实用技巧。“消费维权不仅仅是解决个别纠纷,更重要的是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应洪仁说,只有让消费者懂得如何维权,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在38年的消费维权调解工作中,应洪仁多次被评为消费维权先进个人。面对这些荣誉,他说自己只是做了一名消费维权调解员该做的事。“在我心里,守护消费者权益没有终点。只要消费者需要,我会尽心尽责服务。”应洪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