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涵
一大学生网购标注“100只装”的垃圾袋,拆封清点后仅有38只;贾先生购买的液氮冷冻榴莲标称2.4至2.6千克,实际净重仅1.95千克;还有消费者发现250克菊花中干燥剂占重122克,商品净含量不足标称值一半……近期,网购商品“缺斤少两”问题屡见报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物件,实质反映出网络购物中的计量问题已从个别商家的违规行为,演变为系统性的消费侵权乱象。有的商家直接少发商品,标500根的棉签实际只有380根;有的玩文字游戏,把“抽”和“张”混着用,260张抽纸实为62抽;有的商家把包装盒、干燥剂也算进商品重量,甚至还有的利用生鲜“运输损耗”等话术逃避追责。
很多日用小商品本身售价只有几块钱,商家宣称发货数量大,即便少了两三成,绝大部分消费者不会在意,也不会逐个清点,无形中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消费者自以为买到优惠产品,实则落入消费陷阱。此类行为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计数定量包装商品短缺个数不能超过标注数量的1%。
即使有个别消费者逐个清点后要求赔偿,商家也常以“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或者“补差价”的方式协商解决。最差的情况不过是全额退款,和庞大的销量相比,对于商家来说并不算什么。
面对侵权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且最低赔偿500元。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价值不高且数量大的小商品时,为避免“缺斤少两”,需通过录制六面完好的开箱视频、保存商品页面截图等方式固定证据,并通过平台投诉、消协调解或司法诉讼等途径维权。
电商平台应当严格审核商家入驻资质,确保其合法经营,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商家,要求其配备相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商品符合规定,从源头上规范商家的计量行为。在发现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商品时,应当及时下架处理,并对商家作出相应处理。此外,电商平台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商家的计量违规信息,协助监管部门对违规商家进行查处。监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处理消费者的诉求,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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