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ST旭蓝或将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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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3:05:37

转自:扬子晚报网

扬子晚报网3月17日讯(记者 范晓林)3月16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李兆廷3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这已是公司及相关方在近一年时间内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2024年5月8日,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ST旭蓝及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二者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及控股股东在被立案调查期间,禁止实施重组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即便公司仍有保壳意愿,法律层面的硬性约束已切断其通过资产重组“续命”的可能性。

据公告,2024年7月5日,*ST旭蓝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2025年1月5日届满,*ST旭蓝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股票自1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3月5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5.27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于3月7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公司将因触发规范类退市指标被终止上市。

根据最高法、证监会《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九条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

截至3月14日,*ST旭蓝已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最新股价报0.86元/股,市值缩水至13亿元。根据交易规则,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公司将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机制而被强制退市。

此外,公司2024年净利润预亏3亿元至5亿元,公司流动负债超77亿元,现金偿债能力几近枯竭。因2023年度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2024年、2025年财报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将触发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的情形。

校对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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