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张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当前,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新形势,中部地区崛起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全面增强,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中部地区崛起新优势,中部地区有望在建设国家战略腹地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重要突破。
把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重大任务
1.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本趋势
(1)RCEP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重大抓手。
RCEP生效以来,我国与RCEP成员的货物贸易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未来几年,以RCEP为抓手,与其他成员国合力建设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任务。
(2)服务贸易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与焦点。当前,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持续提升,并成为全球高水平经贸规则重构的焦点。我国要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加快推动贸易结构转型。
(3)以高水平对外开放释放结构转型升级的潜力。当前,我国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后期,并且正处在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未来5至10年,我国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城乡结构、贸易结构等至少有10个百分点的升级空间,并蕴藏着较大的经济增长潜力。
2.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中部地区国家战略腹地的地位
(1)中部地区具备建设国家战略腹地的必备条件。
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中西部腹地转移,将成为我国未来5至10年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趋势,并为中部地区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无论从区位交通、产业基础、市场规模哪个方面来看,中部地区都具备建设国家战略腹地的突出优势。
(2)中部地区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地位逐步提升。尤其是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为中部地区突破地理空间限制、扩大对外贸易提供新机遇。
(3)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中部地区的战略地位。对外开放度偏低成为制约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因素。从现实看,中部地区地处内陆,不靠海、不沿边,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破解发展瓶颈,放大区位交通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规模优势,提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在建设国家战略腹地中扮演中坚力量。
3.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中部地区处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单一、雷同等制约了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由于中部地区仍处在工业化中后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蕴藏较大发展潜力。
(2)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第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中部地区枢纽经济新优势,通过“买全球、卖全球”推动中部地区融入国际产业链分工。第二,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集聚国际国内各类资源要素,发展中部地区特色和优势产业集群。第三,建设多形态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推动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布局未来产业上赢得先机,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加快中部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1.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较低仍是制约中部崛起的短板
客观地看,中部地区开放水平不高的短板比较突出,尤其是服务贸易水平偏低。一方面,服务贸易规模较小。2023年,我国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为942.8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仅为10.1%。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占比偏低。2023年,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的比重仅为7.6%,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
2.释放中部地区服务贸易的巨大潜力
2012年—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由4829亿美元增长至1万亿美元以上,高于全球平均增速和我国同期货物贸易增速。从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看,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与服务业市场开放,将形成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
3.实现中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突破
(1)加快发展数字贸易。目前,数字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培育外贸新动能、加快贸易转型发展的新方向。中部地区要抓住全球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平台,积极培育数字贸易新优势,主动探索实施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数据跨境服务。
(2)以服务贸易开放推动中部地区自贸试验区的战略性提升。依托中部四个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基础和开放任务,积极开展服务贸易开放的差异化探索。
(3)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在我国制造业外资准入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要把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市场开放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以及研发设计、咨询、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和经营条件限制,明显缩短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对外资和民营经济同步开放市场。主动扩大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咨询、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制定面向发达国家制造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单向认可”制度。
抓住RCEP机遇,加快形成中部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动力
1.RCEP给中部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重要机遇
(1)中部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增速最快。2021
年—2023年,中部地区与RCEP伙伴的货物贸易增长比东部地区高11.1个百分点,且中部地区为唯一实现进口和出口增长均超过两位数的地区。
(2)中部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23年,中部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额为1.1万亿元,占我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8.6%,不仅低于西部地区(10.5%),更低于东部地区(78.6%)。
2.出台面向RCEP的外贸促进计划
(1)推进区域贸易、投资和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便利化。
抓住RCEP机遇,提高中部地区原产地政策利用率,积极发展面向RCEP国家的出口导向型产业,培育外贸增长点。以对接RCEP为重点,立足产业特色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标RCEP、CPTPP协定的相关具体条款和要求,进一步缩减湖北、湖南、河南、安徽四个自贸试验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货物、资金、人员、运输、数据等领域进一步提高自由便利程度。
(2)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在加强RCEP合作中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RCEP国际组织和商协会在中部地区自贸区建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在中部地区自贸试验区率先与RCEP、CPTPP等一系列高水平自贸协定衔接,探索自贸试验区相关规则与RCEP的叠加,形成叠加效应。
3.强化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
(1)加快推进RCEP中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开放承诺尽快落地,并提前落实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等我国在RCEP中的未来开放承诺。
(2)重点开展面向RCEP的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项下的服务出口,带动标准、技术、研发等“走出去”。
(3)在知识产权、电子信息、物流运输等领域采用国际标准,支持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加强与RCEP成员国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究与制定。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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