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王菲 刘天天 刘彬)“对不起,你已经被法院限制出境,无法办理新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3月4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及时出击,果断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清欠款,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武某与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平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马某给付武某货款164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武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马某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经查询发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72000元,执行干警及时对该存款进行冻结并扣划,同时电话联系马某,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申报财产。但马某一直拒接电话,且下落不明,剩余货款如何执行成了难题。
为依法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细心研判案情,不放弃追查任何线索。经深入调查发现,马某长期到国外务工,存在为逃避执行而出国不归的可能,同时查询到马某持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执行干警立即与武某联系,证实了马某近期有出国打算,于是在完成相应流程后,对马某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并发布限制出入境决定书,同时协调边境管理部门开展执行联动,及时掌握马某的出境情况,防止其逃避执行。
边控措施实施不久,马某就在出境时被拦截。眼见不履行义务出国无望,迫于执行威慑力,马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当场将剩余货款9200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