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梁燕 申志萌)为切实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6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董静来到阳原县第一中学,为师生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课程中,董静通过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妙趣横生的图片、真实震撼的案例以及课堂互动等方式,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检察的相关法律法规”“什么是校园欺凌”“对待校园欺凌如何处置”“如何有效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进行阐述,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严重危害有了清晰的认知。同时,针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提出“三不”原则,即不做暴力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引导同学们思考如何避免成为欺凌者,更是教导大家遇到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鼓励大家要勇敢反抗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校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阵地,法治教育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关键。阳原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