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南韩村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督促被告即时履行,达到息诉止争的效果。
原告从被告处购买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安装的蓄电池并非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蓄电池型号,遂将被告告到法庭,要求退一赔三。法官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全力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原告同意被告免费更换电池的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周素青 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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