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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新会计法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新法解读中,财政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责任”,要求“适应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要求,创新会计工作的组织方式,推动业财融合发展、提高管理效能”。
此前,国资委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要求锚定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控体系的总目标,把握价值管理规律,以全面预算为引领,有力推动发展战略落地见效;严守账数真实铁律,以决算管理为镜鉴,全面夯实经营管理决策基础;深挖价值创造潜力,以提质增效为主线,聚力实现经营效益稳步增长;树牢风险底线思维,以控增化存为路径,确保重点领域风险可防可控,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陆续举办“新会计法贯彻实施暨新形势下企业财务人员履职能力提升”课程。
02
课程收益
1.掌握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提高财报分析能力,通过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经营状况。
3.系统了解资金管理的核心思路,通过营运资本和资本结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4.系统了解业财融合的内涵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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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及骨干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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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新会计法解读与企业应对
1.新会计法的修正背景及目的
2.新会计法修订的总体框架及变化
3.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适应会计信息化的要求
4.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要求
5.关于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的要求
6.新会计法下企业及财务人员的应对措施
第二模块:全面预算管理
1.全面预算管理框架与实施环境
2.从战略规划到预算目标设定
3.预算执行与过程控制
4.预算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
5.预算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第三模块:财务分析与公司价值创造
1.企业价值创造框架
2.业务和财务的关系
3.从战略高度和业务视角分析企业财务报表
4.分析和评价公司的财务风险
5.综合案例
第四模块:现金流和营运资本管理
1.企业资金管理核心思路与现金预算管理
2.企业“两金”管理与供应链融资
3.企业营运资本、资本结构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4.典型案例分析
第五模块:基于战略和绩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全面有效的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
2.企业内部控制的边界与内涵
3.企业风险管理边界与内涵
4.企业合规管理边界与内涵
5.企业综合监督关键业务举例
6.数据、信息安全风险识别与管控
第六模块:成本管理实务
1.成本管理的方法:成本管控模型、作业成本法与标准成本法、资金成本控制、采购成本的控制方法
2.成本决策工具的应用
第七模块:价值视角下的业财融合
1.价值计量:全场景财务分析工具
2.价值协同:业财协同赋能决策
3.价值管控:精益优化经营管理
4.价值创造:提升战略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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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
期数 | 培训时间 | 报到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1期 | 3月19日-22日 | 3月18日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第2期 | 7月24日-27日 | 7月23日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第3期 | 11月10日-13日 | 11月9日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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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邀专家
江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国务院国资委、宝武集团、中国石油、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TCL集团等众多企事业提供专业培训,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与顾问。
李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财政部内控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王老师: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郝老师:财务管理实战专家,20多年外资企业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尤其对管理会计有深入的实操经验和理论知识,形成了独特有效的体系。在培训方面,能深入浅出地讲解成本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技巧,将其融入到企业实际管理环境中,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
郜老师:资深实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杨老师: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全球理事,亚洲开发银行中国项目财务专家。
以及其他资深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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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对财务未来发展方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拓宽了自己的视野。
——徐同学
某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
摆脱了财务人员基础认知,提升了对财务管理高度的认知水平,认识到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老师的高要求,实践和理论结合的讲授对财务人员有很多启发。
——王同学
某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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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1.培训费:68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支付宝/微信扫码、汇款。食宿费由酒店收取,现场支付。
4.关于发票:培训费发票由学院提供;食宿发票由酒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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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事宜,烦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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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孙老师:173-4970-3420(同微信号)
何老师:152-2115-2398(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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