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金融杂志
文 | 《中国金融》记者 马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12月15日起,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同时,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中也存在着个人养老金产品、服务有待完善,保险机构经营风险加大、长寿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迫在眉睫等问题。所谓长寿风险是由于未来死亡率的不确定性,导致人们的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而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养老金支付的财务风险。围绕这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提出加强个人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的三点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标准化的生存率或死亡率改善指数(长寿指数)。建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金融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保险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以社保数据为主,与医疗数据、保险数据相融合,对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和预测,制定出一套标准的市场化死亡率或生存率指数,为长寿风险证券化产品等提供合理定价的基础。二是加快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长寿风险的新型风险转移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长寿风险交易不仅需要与资本市场相适配的多种组合的金融对冲工具,而且需要围绕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多个参与主体加以规范和监管,包括个人养老金计划发起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评级机构等。三是尽快建立以上海保交所为技术平台的长寿风险对冲交易市场。应引导保险学会、保险行业协会、市场主要参与主体,围绕开发能够终身领取、长期保障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进一步深化风险分析,尽快形成市场认可的长寿风险度量标准、分出方案和定价模型,并探索长寿风险在国际范围内的对冲经验。与资本市场相结合,将长寿风险打包转化为可以在资本市场流通的金融衍生工具,实现长寿风险证券化,将长寿风险向更广泛的投资者转移,解决市场参与主体面临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