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自然资源部在徐州市举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现场活动。此次活动是自然资源部开展的“十年·见证: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少勤,江苏省副省长夏心旻出席活动。
作为徐州市自然资源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王璐见证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的颁发。她回忆说,2014年,徐州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的15个联系点城市之一,被赋予先行先试的重任。当年10月初,原国土资源部门定于2015年3月1日在徐州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当时把‘红本本’拿到手,心里就踏实了。这是自有房屋产权的证明,保护了我们不动产权益人的财产权利。”回想起10年前拿到全国首张不动产权证书那一刻,徐州市民邢卫锋难掩内心的激动。
10年前的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徐州市发出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从分散走向统一的历史性跨越,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10年来,自然资源部一直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建立起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中国特色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已有2200个市县实施“交地、交房即交证”改革,惠及1800万名群众;近2100个市县开通“带押过户”业务,累计办理“带押过户”40多万件,累计涉及卖方抵押金额(过桥资金)6000多亿元。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率先实施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率先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带押过户”服务,出台分幢分层登记政策,率先成为同时开展“江河湖”统一确权登记的省份,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提供了经验。
据了解,活动现场举行了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启动仪式。四省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现场还召开了圆桌座谈会,与会人员从立法、司法、法理、实务等角度,共同回顾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发展历程,立足现在、面向未来,围绕新时代登记工作如何守正创新、转型升级,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开展研讨交流。
江苏经济报记者 沈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