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税网
本报记者 李一园 通讯员 严叶芳 蔡卓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创新推出数电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模式。据统计,新的风险防控模式推广以来,宁波试点地区内走逃失联纳税人相关风险案件数量环比下降35%,纳税人配合核查的比例显著提升。
2024年,宁波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立足已有数电发票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数电发票风险应对模式,创新推出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核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核心的数电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模式,通过完善数电发票风险应对岗责体系,加强发票赋额、发票开具、发票接受、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环节日常监管,有效防范化解数电发票风险。
在数电发票风险防控工作中,基层风险应对人员经常面临“无法联系”和“纳税人不予配合”等棘手难题。“遇到这类情况,不仅影响核查进度,还可能导致风险进一步扩散。”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尹杰表示,对上述情况,风险防控核查指引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根据风险防控核查指引,对于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税务部门会采取限制赋额、移交稽查等措施;对于无法联系的企业,通过认定异常凭证等管控手段,确保风险不扩散;对于拒绝配合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采取逐步递进的应对策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纳税人,告知其配合核查的义务和不配合的后果;若纳税人仍不配合,则依据相关规定,限制其发票使用额度,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据宁波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副局长张新钢介绍,在制定《指引》的过程中,该局专门选择北仑、宁海、象山等区县税务局进行试点,还对127户走逃失联的纳税人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这些纳税人中,有的因长期失联被系统标记为高风险,有的则因拒绝配合税务核查而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通过新的风险防控模式,税务部门能够迅速采取限制赋额、认定异常凭证等措施,有效遏制了风险的扩散。”张新钢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数电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模式,宁波市税务局将数电发票风险防控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警、事中阻断。比如,在通用核查部分,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疑点描述、分析要点及应对策略,通过“票流分析”“纳税人关系云图”等工具定位异常交易;在重点领域部分,针对农产品虚开、空壳企业、进销不匹配等高风险场景,提供“典型案例库”和“核查清单”,帮助税务干部快速锁定问题。
“新的风险防控模式厘清了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在数电发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和各级税务机关的分工,细化风控核查任务从创建到复核的全流程,并且与税务总局规定的流程保持一致,实现整个风险应对模式更完善、更具操作性。”张新钢说。
据统计,新的风险防控模式推广以来,宁波市税务局已累计处理红色风险预警1300余起,阻断响应时间缩短60%以上,企业自行完成整改的比例达85%。
比如,宁波某科技公司因涉嫌虚受发票被系统提示风险。税务部门迅速将任务分配至相关应对人员,并启动核查流程。经过核实,该公司确实存在虚受发票行为,税务部门立即采取限制赋额、追回留抵退税等措施,及时遏制了风险蔓延。公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的处理非常及时和专业,帮助我们充分了解到虚受发票的危害,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在新的风险应对模式中,宁波市税务局还增加了复查环节。张新钢表示,复查环节不仅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前期风险应对中的不规范操作,还能为后续的案例分析提供高质量素材,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风险应对质量。在复查机制运行后,风险应对准确率提高了15%,有效减少了误判和漏判情况。
宁波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持续优化风险应对模式,以数字化手段为驱动,搭建更为智能、精准的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数电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