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提出明年国企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这一举措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首先,这有助于提升国企的整体竞争力。通过末等调整和让不胜任者退出,能够促使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与素质,积极进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其次,该制度有助于优化国企的人力资源结构。剔除无法胜任岗位的人员,使企业的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高效,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和战略转型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推动国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活力地健康发展。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王宏志强调,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