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方通报:车某转发网络未经核实的“儿童被拐、高额悬赏、不转发遭大难”虚假信息引发恐慌,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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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 21:05:12

9月11日

宝鸡公安发布

3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宝鸡公安网安部门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坚决整治网络谣言乱象,聚焦造谣传谣、炒作误导、扰乱公共秩序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有效净化了网络生态,切实维护了清朗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秩序,全力保障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有序。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50余起网络谣言案件。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编造食品安全谣言

传播扰乱公共秩序

2026年5月份,陈仓分局网安大队查明,网民杨某为吸引关注,随意编造话题噱头,谎称其在市场购买的香椿为漆树叶,食用后出现脸部红肿等不适症状,引发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担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未经核实转发

引发扩散扰乱公共秩序

2026年8月份,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明,网民车某转发网络未经核实的“儿童被拐、高额悬赏、不转发遭大难”虚假信息,造成大量网民关注扩散,引发当地孩童家长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车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拼接不实汛情

误导扰乱公共秩序

2026年8月份,扶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明,网民刘某为博取关注,截取拼接网上洪涝灾害视频发布,并配合文字谎称本地发生汛情误导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辨别网络信息,切勿为博取流量、猎奇炒作,编造、转发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抵制各类网络谣言,主动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发现网络谣言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

来源:宝鸡公安

编辑: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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