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活力察右后旗)
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第八类:网络套路贷
“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社会危害极大。该类犯罪不仅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还极易衍生多种刑事犯罪,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一、什么是网络套路贷?
网络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作为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新型犯罪模式欺骗性极强,往往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凭证,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情形,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终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实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二、四种常见网络套路贷诈骗手段
1.保证金套路:骗子以当事人信誉不足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不少不法分子发布“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极速放款”的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受害人线上办理贷款时,对方甚至会发送虚假现金支票、银行交易流水,营造正规放贷的假象,随后以不交保证金就不予放款为由进行忽悠。一旦受害人转账,对方便会立即拉黑失联。
2.手续费套路:以办理贷款需缴纳手续费、公证费为由,要求受害人先行缴费。无论费用金额高低,受害人完成转账后,便再也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
3.大额流水套路:主要分为三类情形:一是以办理贷款前需验证资金流水为由,诱导受害人新办银行卡并存入资金,在获取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后,转走卡内全部资金;二是引导受害人登录仿冒正规网站,先窃取个人信息,再以验资为名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本人账户,随后套取银行卡号与短信验证码实施转账;三是骗子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签订虚假合同固定所谓“合法证据”,故意制造违约情形,迫使受害人无力还款,再依据合同收取高额罚息,短短数月便可让受害人背负巨额债务,进而侵占受害人房产、车辆等个人财产。
4.假冒银行人员套路: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谎称拥有内部放款渠道,实则冒用受害人身份证件申办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后通过受害人手机完成激活,利用验证码刷取信用额度,并扣除高额手续费。
公安局郑重提醒:
警惕虚假借贷宣传,严格核实放贷机构资质,坚决拒绝前置缴费,防范各类借贷陷阱。日常借贷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渠道,仔细阅读、核对合同条款,妥善保护个人信息,理性借贷、量力而行,切勿被虚荣心驱使盲目借贷。若不慎遭遇套路贷,要第一时间止损,完整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依法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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