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绿美泸西)
9月10日,我县公安、应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烟花爆竹违法案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9月10日14时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线索,辖区内有人员驾驶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掌握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出击,在逸圃村委会查获涉案运输车辆,并依托车辆线索锁定违法嫌疑人,现场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92件。
白水派出所同步接到工作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违法嫌疑人家中开展核查,在其住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78件。
跨区域执法人员现场固定相关证据,依法对共计270件非法烟花爆竹予以全部收缴。同时,对违法当事人开展现场普法教育和约谈警示,详细讲解非法购买、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危害及相关法律后果,督促其深刻认识违法问题。
目前,该违法嫌疑人因涉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泸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物品,私自买卖、运输、储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共治,如发现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辖区安全稳定环境。
据了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将依法给予罚款、没收物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通过正规合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泸西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无保障,稳定性差,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大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巡查、隐患摸排力度,常态化排查私存、私售、私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职能部门处置,引导群众严守安全规定,不私囤、不私售烟花爆竹。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点位开展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筑牢全县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