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剑锋因违反船舶航行安全相关管理规定,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从业资质核验将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剑锋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56-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8*******78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涉海从业人员王剑锋,其涉及的违法案由直指船舶开航前核心安全管理环节的履职疏漏,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56-2-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7837,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船员安全履职类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一线船长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水上交通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剑锋成立日期2022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王剑锋,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西陆川县温泉镇东滨路北二巷11号。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船员王剑锋的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依规开展的常规执法行动,明确指向船舶开航安全合规要求。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及规范值班的法定责任,强化一线岗位的安全合规意识,对防范水上航行安全风险、维护航运秩序具备明确的警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