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苏屹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托运危险货物环节存在合规疏漏,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明确,该公司作为托运方,未将所托运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种类、数量、危险性质、对应防护措施以及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核心安全信息完整告知承运人,违反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的相关法定要求,最终被处以人民币6000元的罚款。此次处罚将被纳入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水路危险货物托运相关业务的合规资质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苏屹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2L5P |
| 违法案由 | 托运人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种类、数量、危险性质、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货物信息通知承运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4032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张家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江苏屹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2L5P,违法事实明确为该公司在水路危险货物托运环节未履行法定的信息告知义务,未向承运人完整传递涉运危险货物的全维度安全相关信息。本次处罚对应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40325-1-1,处罚措施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执法机关作出该处罚的法律依据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信息互通是保障航行安全的核心环节,相关托运企业需严格落实法定告知义务,防范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屹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夏虎,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永兴大道919号好盈国际能源中心3幢2层。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夏虎 | 60% | 600 | 2042-12-31 | 2023-12-27 |
| 2 | 李佳 | 40% | 400 | 2042-12-31 | 2023-12-27 |
综合点评
本次江苏屹光新材料收到张家港海事局6000元的危险货物托运违规罚单,属于单笔金额较低的常规行政惩戒,不会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冲击。但该处罚也为企业敲响合规警钟,需尽快完善危货托运全流程的信息报备机制,规避后续出现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