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在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推行评标专家盲抽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盲评,即“双盲”评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通知提出,改进招标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明确有关“双盲”评标的要求,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分开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明确技术部分具体排版和格式编制要求,同时明确无效投标认定标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明确标注“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清晰告知投标人评标方式,便于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准备,规范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要求采用暗标方式编制、递交,暗标部分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等)或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识。
严格落实评标专家“盲抽”。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标专业、人员数量、抽取时间、回避要求等内容。评标专家一律通过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自动向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发送语音通知,评标专家回复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仅包括参加评标的地点及时间,不得含有参评项目信息。
全面推行“暗标盲评”。评标环节,交易系统采用随机编号方式将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推送给评标专家,鼓励根据行业、地域、项目特点,对暗标部分分模块多层次随机推送。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进行盲评。评标过程中,交易系统自动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格式智能检测,自动标记不符合暗标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并提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集体复核认定是否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通知还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优化软硬件支撑、加强宣传引导3条保障措施。(记者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