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宜昌江翔运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核心要素,为内河航运领域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照。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督促涉事企业及时完成船舶配员整改,同时也对内河航运行业的船舶安全配员管理规范起到了正向引导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宜昌江翔运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U6U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4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为宜昌江翔运船务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2U6U,违法事实为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4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全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程序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昌江翔运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曹仁林,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5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92号1栋9层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曹仁林 | 40% | 400 | 2036-12-31 | 2017-05-24 |
| 2 | 徐军 | 30% | 300 | 2036-12-31 | 2017-05-24 |
| 3 | 甘翔 | 30% | 300 | 2036-12-31 | 2017-05-24 |
事件点评
宜昌江翔运船务此次因船员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被南京海事局处以6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常规警示事件。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配员缺口,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也为同类航运企业敲响合规警钟,短期小幅增加运营成本,长期有助于强化企业安全运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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