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虞德琴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
本次行政处罚的落地,将对涉事当事人的内河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敲响了严守航路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虞德琴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9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5*******184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虞德琴,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90-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5*******1842,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8日,执法主体为南京海事局,全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虞德琴成立日期2025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虞德琴,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板桥村毛家自然村68号-1。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虞德琴的航行违规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常态化执行的体现,严格依规作出2000元罚款,既落实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刚性要求,也对相关航运从业者形成合规警示,督促各方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维护内河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