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欣隆置业因售房价格违法违规被寻乌县市监局罚款22000元
创始人
2026-09-08 01:29:13

9月8日,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寻市监处罚〔2026〕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在售房过程中存在2套已售房源未明码标价、3套房源公示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不符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22000元。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寻市监处罚〔2026〕75号
当事人名称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机关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1、对两套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按每套100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合计2000元人民币;2、对三套虚假公示的行为处2000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上述合计22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七条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公示已售房源信息、更新成交价格,存在未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不实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寻乌县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后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经寻乌县市场监管局核查,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2套已售房源未公示销售状态与实际成交价格,其中1#14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26060500811)、2#18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25111000051)在检查前就已经完成销售,但当事人未及时更新公示台账,未标注两套房源的已售状态以及对应成交价格,该违规行为系企业前台销售人员流动交接混乱、成交台账整理滞后、工作疏忽导致,无主观隐瞒意图。

第二类为3套房源公示标价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未同步更新公示信息。其中2#1402号房公示总价702000元,实际成交总价666000元;2#1602号房公示总价712000元,实际成交总价703000元;2#1202号房公示总价666000元,实际成交总价639600元。上述3套房源系企业为促进销售向购房者给予口头购房优惠折扣,但未同步修改现场公示标价,未按规定实时更新房源价格公示信息,最终造成公示标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寻乌县市场监管局曾于2026年05月29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未完成改正。

调查过程

寻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售楼部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并拍摄现场照片,固定了当事人未标识已销售房源、未公示实际成交价的现场情况;提取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调取了当事人与买受人签订的5份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了2套已售未公示房源、3套价格公示不实房源的数量与实际成交价格;留存了此前下达的寻市监责改[2026]05290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确认当事人未整改的违法事实;对当事人相关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进一步核实了违法细节。

2026年8月4日,寻乌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减轻行政处罚申请书,提出自身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价格、虚假宣传、欺诈牟利的行为,且已经积极开展整改、全程配合调查,申请减轻处罚。2026年8月20日,经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寻乌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寻乌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明码标价和虚假公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同时,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存在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主动减轻危害后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查处等情节,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可以依法对其减轻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作出处罚:对两套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按每套1000元处罚,合计罚款2000元;对三套虚假公示的行为处罚20000元;两项罚款合计22000元,上缴国库。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信息也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寻乌县欣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刘振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三路3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武平欣荣投资有限公司80%400万元人民币2030年6月25日
刘振波20%100万元人民币2030年6月25日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人员交接混乱、台账更新滞后,优惠落地后未同步调整公示信息,且未落实前期责令整改要求。此次2.2万元罚款及信用公示,警示我司需完善销售全流程价格管控,杜绝同类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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