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2026年4月修订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架构、股东权利、决策权限、利润分配等核心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运行,强化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清晰列明了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权沿革与当前股本基础数据,公司2014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1310万股股份,当前注册资本为12944.78万元,全部为普通股股份。公司设立时的三名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占设立时总股本比例 | 出资完成时间 |
|---|---|---|---|
| 时沈祥 | 15000000 | 50% | 2010年2月28日 |
| 骆莲琴 | 12142857 | 40.48% | 2010年2月28日 |
| 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 | 2857143 | 9.52% | 2010年2月28日 |
在公司治理架构方面,新版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代行传统监事会职权,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独立开展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工作。
针对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利润分配机制,本次章程明确了刚性分红要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设置差异化分红规则,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区分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最低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充分保障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在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划分上,新版章程清晰界定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审议边界,针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各类重大交易事项设置了量化审议标准,其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门槛如下:
| 交易指标类型 | 股东会审议触发标准 |
|---|---|
| 涉及资产总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
| 涉及资产净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相关营业收入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相关净利润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
| 交易成交金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交易产生利润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
此外,新版章程还对股东权益保障作出多项升级: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针对董事、高管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在董事选举中的话语权;同时细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约束条款,严禁其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若指示董事、高管实施违规行为将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将作为公司后续规范运行的核心纲领性文件,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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