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秩序,8月3日起,我市针对农贸市场食品流通乱象推行食用农产品监管“七个一律”举措。实施一个月来,累计查办相关案件110件,其中销售者违法案件88件、市场开办者监管失职案件22件,8起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市市场监管局对外曝光17起典型案例,覆盖市场多发的五类违法行为。
入场查验执行不到位
多起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本次曝光案例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属于高发问题。部分市场商户售卖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缺少合格凭证的农产品,而市场开办者疏于入场审核,放任违规经营。
九龙坡、合川、梁平等多地农贸市场曝出同类问题,猪肉、水产、水果商户不做进货登记、不留存凭证,市场方也未履行核验职责。监管部门对涉事销售者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整改,对履职不力的市场开办者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法定经营底线。商户要逐批核验、留存供货凭证,市场开办者要守好入场关口,形成溯源闭环,阻止来源不明农产品流入市场。
整治生鲜灯乱象
商超农贸市场监管标准统一
违规使用生鲜灯是本次整治重点,多起案件同步实施一案双查。
两江新区、九龙坡、巴南部分农贸市场,不少商户使用生鲜灯销售猪肉、水果,市场方未及时排查处置。执法部门对商户约谈警告,对失职市场开办者处以数千元不等罚款,涉事市场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治不分场内场外,潼南一家生活超市因猪肉售卖区使用生鲜灯被查处。农贸市场、商超、社区便利店均纳入监管范围,杜绝监管松紧不一。
部分民生果蔬农残超标
查处信息要求门店公示
农药残留超标仍是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近期抽检发现,辣椒、韭菜、白萝卜、山药等常见果蔬存在农残超标情况,不少商户进货查验流于形式。
万州、南岸、合川、九龙坡多起农残超标案件被依法处置,涉事经营者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要求,门店要在显眼位置公示查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0天。执法人员提示,即便并非主观故意,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营者应当严格筛选供货渠道。
紧盯市场开办方
纠治管理履职缺位
除商户违法外,市场开办企业履职短板在本次曝光中集中显现。部分市场没有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缺少专职管理人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垫江、渝中、万盛、巴南多家市场开办单位因管理缺位,被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监管部门强调,市场开办方不能只收取租金,必须配齐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扛起管理主体责任。
划清处罚红线
持续强化日常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执法提示,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可予以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处罚。
本次部分案例仅作警告整改,但相关违法记录予以留存。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主体,将加大处罚力度。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地“七个一律”监管,紧盯农贸市场、商超,严厉查处食用农产品领域违法行为,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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