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一周新闻速览】
多部门发文推动汽车等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汽车等商品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国内市场规模。
《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0万亿元左右,培育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等10万亿级市场;汽车、家电等万亿级品类零售额保持增长,巩固全球领先地位。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大宗耐用商品消费、提升生活日用商品消费、支持特色商品消费、培育壮大升级类商品消费4方面重点任务。
在大宗耐用商品消费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深入推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快破除汽车流通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创新汽车使用管理模式,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推动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更好满足居民购车需求。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支持发展汽车改装、维修保养、赛事运动、房车露营,建立传统经典车认定和管理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覆盖汽车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制度,推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互认,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提升租赁服务质效。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加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完善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等新能源车补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充电桩、城市停车场等设施覆盖均衡、供需匹配。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做好充电设施改造、公共卫生间适老化改造等工作,打造一批高标准汽车驿站和交通沿线消费集聚区。
《实施意见》还从健全城乡消费载体、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强品牌建设、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规范市场秩序监管5个方面出台配套保障,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从“制度信任”到“程序规制”
下一篇:“骑马”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