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率先试水“现房销售”新政
9月1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正式挂牌两宗商住用地,在出让公告中明确要求项目必须实施现房销售。
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8月28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后,全国范围内首个在土地出让环节直接落实现房销售要求的县域案例,也被市场视作三部门现房销售新规在地方层面打响的落地“第一枪”。
从地块公开信息来看,本次挂牌的两宗商住用地并非完全面向市场化商品住宅开发,地块内涉及一定比例的回购房源与安置房源。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属性也让项目的落地路径带有鲜明的县域实践特征,即通过安置类房源的绑定,降低了开发企业在现房销售模式下的资金周转压力,同时也能在保障民生安置需求的前提下,完成现房销售政策的首次落地试水。
为什么是青田?
对于县域城市而言,完全市场化的纯商品住宅项目全面推行现房销售,短期内会对房企的资金实力、项目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而通过安置类地块先行先试,既能快速响应三部门的政策导向,也能在低风险环境下完成全流程落地测试,为后续政策推广积累实操经验。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指出,青田选择以这类带安置属性的地块作为现房销售改革的首个载体,并非偶然。
严跃进说:“青田代表了部分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在推进现房方面顾虑较少,因为其成本相对较低。”
而青田作为县域城市率先落地,也恰恰印证了政策推进的灵活性,不局限于一、二线城市先行,而是允许有条件的区县结合自身市场情况,选择适配的项目启动试点。
节奏会有多快?
可以肯定的是,青田率先试点“现房销售”,紧接着就会出现大量跟随者。
不过,根据三部门发布的正式通知,本次改革并非要求所有项目立刻全面转向现房销售,而是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划定了清晰的推进边界,即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而对于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此外,通知施行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存量项目,仍按原有预售政策执行。
这种“先立后破、分类推进”的制度设计,既避免了预售模式突然全面退出可能带来的市场波动,也为地方留出了充足的政策适配空间。
从政策配套来看,本次现房销售改革并非单一的销售环节调整,而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其一,现房销售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房企需将现房销售方案和交付证明报住建部门备案,确保房屋无抵押、无查封等交易限制;
其二,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依法收取少量定金,定金全程纳入监管,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才解除监管;
其三,配套“交房即交证”改革,优化网签、不动产登记、贷款办理全流程,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步拿证。
从某种程度来说,对于全国楼市而言,青田的“第一枪”更多是一个信号,现房销售改革已经从顶层设计阶段,正式进入地方落地实操阶段。
专家表示,未来各地不会一刀切推进所有项目现房销售,而是会结合本地库存情况、房企承压能力,逐步扩大现房销售项目的覆盖范围,最终从根源上减少交付纠纷、防范烂尾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向“所见即所得”的发展模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