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海永因涉及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3日正式出具,相关公示信息已同步对外公开,此次处罚将直接计入涉事主体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作业活动的合规资质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海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1*******0912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7003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广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陈海永,其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及污染防治相关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等配套装置并持续完成显示和记录,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7003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1*******0912,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法定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涉海作业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航行相关安全装置的开启、记录要求,是保障海上航行秩序、防范通航风险的核心合规义务,相关主体需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避免出现同类违规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海永成立日期2008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陈海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长江百货交易城F183档。
综合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针对涉事个人未依规开启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作出2.9万元罚款,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规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明确了航行安全装置合规运行的硬性要求,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守操作规范,对强化船舶航行安全、防范海上污染风险、维护辖区航运秩序具备明确的规范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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