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都昌县顺达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洗舱水、液货舱货物残余物未按规范要求,通过固定管线收集储存在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专用集污舱(柜)或者指定货舱的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企业的水上运输合规运营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定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都昌县顺达水上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307Q |
| 违法案由 | 船舶洗舱水、液货舱货物残余物未经固定管线收集储存在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专用集污舱(柜)或者指定货舱的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1009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都昌县顺达水上运输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307Q,其涉及的船舶污染相关违法行为违反了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的专项管理规定,张家港海事局依据《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条款,于2026年9月3日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10099-1-1的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案例也为辖区内所有水上运输企业落实船舶污染物规范存储要求、规避污染防治合规风险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都昌县顺达水上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曹义高,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万户镇长山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曹义高 | 97.5% | 780 | 2015-08-19 | 2003-07-17 |
| 2 | 江安星 | 1.25% | 10 | 2015-08-19 | 2003-07-17 |
| 3 | 卢帮家 | 1.25% | 10 | 2015-08-19 | 2003-07-17 |
事件点评
此次张家港海事局对都昌县顺达水上运输有限公司作出4000元罚款,直指其船舶污染物未按规范管线收集存储的违规行为。该处罚警示水运企业需严格落实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要求,补齐内部操作管理短板,避免因环保合规疏漏触发监管惩戒,维护水路运输领域的合规运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