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南方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005819665742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062715-00002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南方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9/03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15/02/02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35/02/01 |
许可信息显示,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9005819665742,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62715-00002。该许可证于2026年9月3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15年2月2日起至2035年2月1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魏建东,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于50人,参保人数6人,注册资本44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4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574号营业楼前楼二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广西国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0% | 2640万元人民币 | 2015-12-31 | 2013年08月23日 |
| 2 | 北京优能博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 | 1760万元人民币 | 2015-12-31 | 2011年08月25日 |
以下为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5-09-21 | 2099-12-31 | 北水政审【2025】29号 | 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准予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 北流市水利局 | "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本机关于2025年9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等有关规定,应你单位所提申请,我单位组织对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设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
| 一、同意核发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450981G2025-0006,批准年取水量为0.22万m3。有效期从2025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止。 | ||||||
| 二、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 | ||||||
| 水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 | ||||||
| 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 | ||||||
| 取水限制决定。同时要加强取水设施和计量监测设施维护,完善 | ||||||
| 取用水计量台帐,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定期报送取用水量数 | ||||||
| 据,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12 月31 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 日前提出。 | ||||||
| 三、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 | ||||||
| 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 | ||||||
| 证具有同等效力。 | ||||||
| 四、《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 ||||||
| 2 | 2025-08-25 | 2028-08-25 | 北水政审〔2025〕25号 | 北水政审〔2025〕25号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建设项目准予取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北流市水利局 | 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本机关于2025年8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明确我区水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规〔202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水资源论证结论及评审意见,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 ||||||
| 一、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取水项目位于北流市民乐镇林容山森林公园景区内,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口为大容山 25.5MW 风电项目升压站西南面300米处,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23′9.86″,北纬 22°53′49.6″,取水方式为抽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该工程经程序审核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意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取水项目工程取水。 | ||||||
| 二、经水量平衡计算分析,项目取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可靠。经检测,取水水井口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GB5749-2006)的规定,满足项目饮用水制造用水水质要求。总体上,水量、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 ||||||
| 三、项目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井口取水日最大取水量6m3/d,年均取水总量0.22万m3。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规定的农村分散水定额≤80m³L/人.d,用水基本合理。项目需水预测合理,用水指标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取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0.22万m3。 | ||||||
| 四、项目生产用水节水工艺、水量平衡分析及用水过程、节水潜力分析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项目生产用水符合定额管理要求。 | ||||||
| 五、项目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和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项目退水为职工生活废污水全部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沟流水渠,项目退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轻微。申请人应加强节水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认真落实相关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 ||||||
| 六、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 ||||||
|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 ||||||
| 八、取水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根据《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要求,将取水工程验收申请函以及取水工程自查报告报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通过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 ||||||
| 九、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 ||||||
| 3 | 2016-05-25 | - | 玉环项管〔2016〕40号 |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广西六坪顶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 | - |
本次国能优能(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获南方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风电项目正式取得法定发电运营资质,完成核心准入合规闭环。该许可证状态正常,许可有效期覆盖2015年2月至2035年2月的二十年周期,为企业长期开展并网发电、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落实风电项目全周期运营规划提供了稳定的合规支撑。在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持续强化发电主体资质核查、新能源项目合规化运营要求不断细化的背景下,该许可的落地既是企业前期多环节合规审批流程的最终闭环,也为区域风电项目规范准入、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提供了典型样本,凸显了新能源发电企业资质前置合规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