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孙天楚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深化民族领域法治建设,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完成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引领的范式转变,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民族工作法治规范。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立足边疆治理实际,依托基层治理优势,在民族法治建设上率先进行地方性探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国家顶层立法定型提供了坚实的基层支撑,走出了一条兼具地方特色、契合时代要求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化发展路径,生动彰显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优越性。
作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内蒙古严格对标国家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开展特色地方立法,构建起衔接顺畅、务实管用、贴合基层的民族法治制度体系。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出台之前,内蒙古先行先试、主动探索,于2021年5月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划定法治边界、完善制度框架、提供刚性支撑,开创了适配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法治建设新路。
依托地方立法自主权优势,内蒙古持续补短板、建体系、提质效,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特色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立体化民族法治工作格局。各项地方立法始终坚守国家法治统一底线,严格对接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同时立足区情,细化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具体实施细则,精准衔接国家法治精神与基层治理需求,实现了法治统一性与地方立法针对性的有机统一。
在推进民族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内蒙古持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多方协同、群众参与的立体化工作机制,将民族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链条。通过规范民族事务处置流程、依法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以制度刚性守住民族团结底线、稳固边疆和谐大局,推动全区民族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长期以来,我国民族领域相关规范散见于宪法、各类法律及行政法规之中,民族工作多依靠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开展。这一治理模式在特定阶段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进步大局,但也存在制度系统性不足、长效约束偏弱、执行标准不一等短板,难以完全适配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目标,国家主动补齐民族领域法治短板,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从传统“政策治理”向现代化“法治治理”深度转型。
各省区成熟的地方法治实践,为国家顶层立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实践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吸收整合内蒙古等边疆民族地区的立法创新成果与基层治理经验,实现了民族法治建设从“地方探索试点”到“国家统一定型”的历史性跨越,成为我国民族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的专门法律。相较于地方性条例,国家专门立法站位更高、覆盖更广、体系更完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贯穿全篇,系统厘清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路径、监督保障与追责体系,填补了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综合性、基础性立法的空白,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实现了三大维度的突破。一是治理逻辑全面升级,将区域性地方治理上升为全国统一性治理,确立了全国一体遵循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标准;二是价值导向正式定型,以国家立法形式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地位;三是责任体系闭环落地,清晰界定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构建起全社会协同参与、全域统筹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共治格局。
纵观地方民族工作治理实践与国家立法演进脉络,我国民族领域的法治化建设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逻辑严密、贴合国情的新时代发展路径。其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原则,要以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引领法治建设,牢牢把握民族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国家法治统一是核心底线,要将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为全民法定义务,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国家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深度融合、高效协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价值内核,要摒弃固化差异、偏重区别的治理思维,聚焦增进民族共同性,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因地制宜是实践方法,要构建国家顶层统筹、地方细化落地的双向联动机制,实现法治统一刚性与地方治理柔性的有机统一。
以法治护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核心支撑,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地方先行探索、国家总结定型、全国全域落地”的渐进式路径,是新时代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有效举措。面向未来,要持续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夯实民族领域法治根基,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政治和检察理论教研室负责人、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