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浙民法〔2022〕157号)事项编码330211026006号、330211026005号的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被撤销登记单位名称 衢州市相伴老年服务中心 衢州市钓鱼运动协会 衢州市起重装卸行业协会 衢州市衢商联合会 衢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
住所
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狮子巷45号
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沙湾村沙湾沙坝农业园
衢州市花园街道巨化北一道136号
衢州市三江东路59号
衢州市五环北路东69号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罗根良
郑鹏
吴建荣
刘东方
毛建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30800MJ9714041P
51330800MJ97063084
51330800MJ9705946W
51330800MJ97055088
513308000965932339
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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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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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商务局
衢州市民政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