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扫黑办、响水县公安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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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20:59:09

(来源:响水融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软暴力催收:依托网贷、私贷、套路贷等债务关系,以高频电话短信轰炸、上门滋扰、跟踪贴靠、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长期骚扰受害人及其亲友、同事、邻里,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假借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商户、企业、网店等施压,强行索要高额赔偿;

3.舆情敲诈:利用自媒体、短视频账号、社交群号等途径,假借舆论监督、曝光暗访等名义,刻意搜集单位、企业、个人负面素材,以发帖曝光、置顶扩散、夸大炒作相要挟,胁迫当事人支付所谓“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

4.劳务碰瓷: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成功应聘后故意制造劳资、用工纠纷,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方式,强行以务工补偿等名义索取不合理费用;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交通违法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低价引流、免费体检、福利赠送等为诱饵,通过贴身纠缠、言语恐吓、限制离开、围堵施压等手段,强制诱导、逼迫群众高价消费、购买劣质产品、接受服务等;

7.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搭讪诱骗、线下约见,利用偷拍视频、现场抓包等方式制造把柄,威胁曝光隐私、告知家属单位,设局勒索财物;

8.裸聊敲诈:利用社交软件精准搭讪,诱导受害人视频裸聊、私密互动获取不雅视频或图片,以群发通讯录、网上曝光、告知亲友同事等相要挟,迫使受害人交付财物;

9.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借贷APP,以低息、秒批、无门槛贷款引诱受害人借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流水、恶意垒高债务、单方面制造违约等方式,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牟取暴利;

10.网络暴力:批量注册账号、雇佣网络水军,通过集中谩骂诋毁、造谣抹黑、恶意P图、人肉开盒、泄露隐私、刷屏控评等方式,对个人、商户、单位开展有组织网络围攻,扰乱网络秩序、损毁他人名誉。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这“六霸”,主要如下:

1.“村霸”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类: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类:在采沙领域非法采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类: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市霸”类: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6.“街霸”类: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

1.涉未成年人犯罪线索。采用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手段,有组织地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2.涉黑涉恶关联犯罪线索。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黑合流以及境内外黑恶势力非法勾连的违法犯罪线索;

3.涉黑涉恶逃犯线索。涉黑涉恶逃犯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境外潜逃等相关线索。

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详实,准确写明涉案人员详细身份情况,违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文件、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二)应当如实举报,不得虚构、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恶意诬告、打击报复他人。对捏造线索、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反映与涉黑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案件线索、个人诉求,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惩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 报 方 式 

响水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15-86860676

2.电子邮箱:xszfw6860422@126.com

3.邮寄地址:响水县双园路188号1号综合楼响水县扫黑办(邮编224600)

响水县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15-89665215

2.电子邮箱:xsxgajshb1@163.com

3.邮寄地址:响水县响水镇南海路1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224600)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遇到紧急情况请拨打110。

响水县扫黑办  响水县公安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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