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维权)9月3日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8月28日披露此前累计诉讼仲裁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6起诉讼、仲裁案件,全部处于被告/被申请人的被动应诉地位,合计涉案金额达23984.14万元,该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高达164.49%,已触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的披露标准。
本次新增案件中包含2起单笔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其余案件包含3起劳动仲裁及多起小额纠纷。截至公告披露日,所有新增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已导致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或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相关财产处于冻结状态。
公司表示,由于本次披露的全部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审理和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结合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目前公司面临的涉诉案件潜在偿付义务规模较大,已对公司整体资产安全构成较大影响。
除本次披露的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同时提示多项核心风险:其一,公司此前已被南昌中院启动预重整程序,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二,若法院后续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三,若后续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并实施破产清算的可能,届时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次公告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核心诉讼案件明细如下:
| 序号 | 涉诉时间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审理机构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 1 | 2026年9月 | (2026)内0204民初7393号 |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区支行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99.75 | 未开庭 |
| 2 | 2026年9月 | (2026)桂04民初15号 | 练秋湖(深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合同纠纷 |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1744.44 | 未开庭 |
| 小计 | - | - | - | - | - | - | 23844.19 | - |
公告显示,其余4起单笔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139.95万元,所有新增案件总涉案金额合计23984.14万元。公司称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除已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后续将持续跟进所有诉讼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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