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桂利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沧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规范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秩序的具体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
该处罚决定将对当事人的海事领域合规行为形成警示,督促相关航运参与主体严格履行法定报告义务,保障海上通航秩序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王桂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29*******3916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4-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沧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为王桂利,对应的违法事实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2026版相关情形,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4-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29*******3916,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沧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既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也向全行业传递了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的明确导向,引导各类航运参与主体自觉落实进出港报告等法定责任,共同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稳定态势。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桂利成立日期2009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桂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鸦鸿桥小商品城一层一厅85号。
综合点评
本次公示的海事处罚为自然人王桂利的个人违规事项,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仅处800元小额罚款,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未对对应经营主体的生产运营、资质存续及信用等级造成实质负面影响,也未触发相关业务的合规连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