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关少颍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北海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督促船舶运营主体落实法定报告义务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相关船舶运营从业者形成警示,推动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合规执行。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关少颍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22040003-2-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5*******049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北海海事局 |
本次北海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关少颍,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22040003-2-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5*******049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北海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北海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2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履行报告义务,处罚严格契合《海上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属于合规范围内的轻微惩戒。该事件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船舶航行运营合规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