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银港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银港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540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6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安徽银港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6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该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6540,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进一步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规范燃油相关单证与样品的留存管理流程,共同维护海洋环境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银港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刘治国,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九湾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治国 | 100% | 500 | 2020-11-26 | 2020-11-27 |
事件点评
本次安徽银港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被杨浦海事局处以3200元罚款,属于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合规类轻微处罚。该事项警示公司需补齐燃油管理环节的合规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监管惩戒,维护自身航运业务的合规信用基础。